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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

  • 發布單位:縣立蔦松藝術高中
  • 聯絡人:江亭慧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 115年2月4日府人退二字第1150509059號 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 函,業經本府115年1月15日府人退一字第1150500826號函 轉在案諒達。 

三、依前開教育部115年1月2日函所載,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為利114年12月27日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請各校周知所屬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