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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至9月30日開放申請

  • 發布單位:縣立蔦松藝術高中
  • 資料來源:縣立蔦松藝術高中
  • 聯絡人:林宜君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年8月27日教學字第1157807904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自開學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 期恕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 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 學金者。 

四、申請方式:貴校須檢附下列文件,併同本辦法第五條所列 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申請名冊1份。(三))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四)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五)清寒證明文件:由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如無 法提供清寒證明,得由導師審定,並由承辦單位主管於 申請表「家境概述」欄敘明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後核章。 (六)戶口名簿影本。 (七)另辦法中所列德行成績;如無此項成績者,得以獎懲紀 錄、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 等項目核定。

其他相關辦法請見附件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