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20雲林縣消防局113年度上半年度住宅火災案件統計分析
發布單位:消防局

雲林縣1至6月最常發生住宅火災的火災原因是電氣因素,本局統計113年度1月至6月住宅火災案件,火災發生原因前3名依序為電氣因素、菸蒂、爐火烹煮。
根據本局統計113年度1至6月建築物火災結果,總共發生55件建築物火災,其中30件為住宅火災,有一半以上火災是發生在住宅,因此住家防火安全意識的提升著為重要。
本局針對住宅火災統計資料,以發生火災時段及發生火災原因就以下分析:
一、因電氣因素(電器或電線)造成火災原因共計11件:
因電氣因素造成住宅火災有11件,佔37%,火災發生時間為3-6時1件、6-9時1件、9-12時2件、12-15時1件、15-18時3件、18-21時3件,統計後有82%火災發生於9時-21時,此時段為民眾經常用電之時段,建議民眾用電安全謹記「5不1沒有」原則,5不-「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旁不放物品」,1沒有-「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亦提醒民眾定期檢查臥室及客廳使用電氣之安全及住家若超過20年以上室內配線應委請合格電器承裝業者檢視,必要時重新汰換。
二、因菸蒂造成火災原因共計7件:
因菸蒂造成住宅火災有7件,佔23%,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1件、6-9時1件、9-12時1件、15-18時1件、18-21時2件、21-24時1件,建議民眾避免於臥室抽菸及抽菸後確實將菸蒂火源熄滅。
三、因爐火烹煮造成火災原因共計3件:
因爐火烹煮造成住宅火災有3件,佔10%,火災發生時間為9-12時1件、12-15時1件、15-18時1件,9時-18時為民眾經常用火之時段,為避免爐火烹煮不慎引起火災事故,建議民眾平時應落實「人離火熄」之觀念、定期清理排油煙機及排油煙管路積附的油垢、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及溫度感知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
根據消防署統計許多住宅火災死亡案件皆發生於晚間及凌晨時段,此時段為民眾睡眠時段,警覺性較低,因此建議民眾可在家中各居室、走廊及樓梯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防止火災發生時因警覺性降低而造成延遲發現火災,使得火勢擴大而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本縣113年度住宅火災案件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且成功作動警示之案件共計16件,已成功挽回16個家庭避免遭受生命及財產上的威脅,本局推動「一戶一只」住警器至今,若設籍於本縣尚未申領住警器之縣民皆可至居住地消防隊申請補助安裝(相關網址:https://ylfire.yunlin.gov.tw/cl.aspx?n=7561),消防局呼籲民眾平時擁有良好用火用電習慣,在家中每個房間都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建構防火安全的居家環境,如此才能做到離災及減災的安全環境,以降低因火災發生導致生命財產損失。


